医用气体工程气源站设计与建设
医用气体气源站是医院生命支持系统的源头,其设计与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到临床用气的安全性与可靠性。气源站的设计应在医院总体建设规划中统一布局,根据医院规模、科室设置及医疗需求,合理配置医用氧气、医用压缩空气、医用负压吸引等各类气源系统,并严格遵循《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 50751-2012及《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标准》GB 51039-2014的相关规定。
在气源选择与配置方面,医用氧气供应源应由主气源、备用气源和应急备用气源三级构成。主气源可根据医院条件选用医用液氧贮罐供应源、医用分子筛制氧机供应源或氧气钢瓶汇流排供应源,其储备量不应少于三日的用氧量;备用气源应能自动投入使用,储备量不应少于二十四小时;应急备用气源则应满足生命支持区域四小时以上的用氧需求,且不得由分子筛制氧系统或液氧系统供应,必须采用钢瓶氧作为应急保障。液氧贮罐不宜少于两个且应能切换使用,汽化器应设置为两组并可相互切换,每组均须满足最大供氧流量要求。

各类气源站的建筑布置有其特定要求。医用液氧贮罐站应设置防火围堰,围堰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最大液氧贮罐的容积且高度不应低于零点九米,贮罐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医用分子筛制氧站应布置为独立单层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围护结构上的门窗应向外开启,不得使用可燃材料制作,与其他建筑毗连时应以耐火极限不低于三小时的防火墙分隔。除医用空气供应源和医用真空汇外,其他医用气体供应源均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以防止泄漏气体积聚引发火灾或窒息危险。

气源站内的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同样需要精细把控。空气压缩机、真空泵、氧气压缩机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应按设备说明书要求执行,站房内机组四周应留有不小于一米的维修通道,每台设备应根据安装位置采取隔震措施,站房内应采取通风或空调措施以保证环境温度不超过设备允许范围。所有气体连接管道应符合医用级洁净度要求,各管段应分别吹扫干净后再接入附属设备,并按规范要求分段进行压力试验和泄漏性试验。医用气源站应设置独立的配电柜,医用氧气供应源及分子筛制氧机组必须配置应急备用电源。站房内应设置供气异常报警装置,备用机组应具备自动投入功能,同时宜设置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房间换气次数不应少于每小时八次。完备的气源站设计与规范施工,是保障全院医用气体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的根本前提。